首 页
--
机构职责
--
劳动就业
--
社会保险
--
劳动监察
--
社区服务
--
职业介绍
--
在线问答
--
文化生活
知识问答
政策法规
工作程序
办理再就业优惠工作程序
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程序:
1、准备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下岗失业凭证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经张榜公示核实后,报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3、经认定符合条件者,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由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统一负印制、全省范围内通用的《再就业优惠证》。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
1、鉴定前的组织准备;
2、鉴定前的技术准备;
3、鉴定实测;
4、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的程序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向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单位保障业务代理申请表》、《个人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申请表》,单位委托代理还应向代理机构提交单位资质法律文书等材料;个人委托代理应向代理机构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代理机构在接到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申请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有关证件、材料、调查委托单位或个人的情况,就是否接受委托作出答复。
3、代理机构与受理委托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劳动保障业务代理合同书》,建立劳动保障业务代理关系。
4、按照合同约定,委托单位或个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用,代理机构为委托单位或个人代理其委托业务。
共 3 条,当前第 1/1 页,每页 20 条
[1]
网站版权: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MAIL:dbld@369w.com
服务热线:0724-2337428
传真:0724-2331036
邮编:448000
东宝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制作 200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