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问: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共 2 条,当前第 1/1 页,每页 20 条 [1]
 
 
 
网站版权: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MAIL:dbld@369w.com
服务热线:0724-2337428
传真:0724-2331036
邮编:448000
东宝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制作 2003-2004